澳大利亚探索基于绩效的大学公平排名

发布者:王梦洁 发布时间:2020-02-03 浏览次数:29

2020203日,澳大利亚教育研究协会(Australian Council for Educational Research,简称ACER)、科廷大学(Curtin University)和国家高等教育学生公平中心(National Centre for Student Equity in Higher Education由澳大利亚教育、技能和就业资助部(Australian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Skills and Employment-funded)资助开展了一项新研究,该研究致力于探索基于绩效的澳大利亚大学学生公平排名的可行性。

到2020年,澳大利亚公立大学将转向基于绩效的资助模式,其中将包括20%的学生公平指标权重。该研究关注的公平群体包括社会经济背景较低的学生、来自澳洲区域或偏远地区的学生;原住民学生;残疾学生;以及来自非英语国家的学生。其中,高等教育公平包括“交换性”公平(即公平对待他人)和“分配性”公平(即根据需求区别对待他人),既涉及提高高等教育中公平群体学生的绝对数量,也涉及其比例代表制。

该研究依据《高等教育》(Higher Education)杂志上一篇经过同行评议的文章提供了构建排名过程的细节,通过对涉及学生公平相关的四个“领域” 场景( 获取和参与、第一年的经验、在高等教育期间的进展、毕业生成就)数据进行一系列指示性加权组合来生成大量要测试的排序场景。这一研究还进一步确定了三个关键领域的衡量机制来测试澳大利亚大学的低社会经济地位学生群体公平表现的排名,包括三个核心指标和六个衡量标准。

该研究结论是,虽然目前构建一个以监控高等教育绩效为目的的高等教育公平排名体系是可行的,但它只能衡量相对绩效。换句话说,排名只提供被排名的组内的比较,而不提供对实际表现的洞察。考虑到排名系统的局限性,研究小组建议探索衡量高等教育公平绩效的替代方法。衡量和报告高等教育公平绩效的方法可能包括标杆管理,即根据商定的标准对结果进行“评级

事实上,理想情况下任何方法都将涉及从“评估一个人可以衡量的东西”到“衡量一个人的价值”的转变。就高等教育公平而言,这意味着获取在高等教育学习之前和之后发生的行动和结果,如拓展、学术准备和就业或继续深造。此外,与其回归排名的相关性,还不如采用更细致入微的结果衡量方法,纳入基准和目标,以鼓励整个大学部门在这一领域取得真正的进步。


更多信息请参阅:

https://rd.acer.org/article/ranking-universities-on-student-equity-performance

  

编译自:澳大利亚教育研究协会网站 2020-02-03

编译者:上海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潘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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