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为公立中小学教师减负

发布者:王浩发布时间:2024-05-11浏览次数:10

2024429日,菲律宾教育部发布部门命令,要求合理安排公立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同时,教育部发布了政策指南,对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教师超负荷教学补偿和监督与管理机制等作出具体部署,为学校提供具体的实践指引。

其一,政策指南规定了教师工作时长标准。为了营造有利的教学环境、提高教师队伍及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条例,学校教师每天的工作时长应为8小时,其中6小时用于课堂教学,2小时用于教师辅助性任务(如课程规划、课前教学材料准备、课后指导和学生管理等)。在特殊情况中,如教师的教学时长超出规定时长(每天6小时/每周30小时),学校可通过两种方式对教师进行补偿:一是就超出的时长向教师支付报酬,报酬至少为正常工资的25%,按季度发放。二是对教师的超额时长进行积累,计入“假期服务积分”(vacation service credits),该积分可用于抵消教师因病或因个人原因缺勤的时长。此外,教师每天的加班时长不得超出2小时,每周加班时长不得超出10小时。

其二,政策指南构建了落地路径。为切实减轻公立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菲律宾将形成教育部、地方教育厅、学校三级工作机制。教育部下属机构人力资源和组织发展局(Bureau of Human Resource and Organizational Development)将专设责任办公室,承担提供政策指导和能力建设、监督和评价本部门命令的执行情况、提供政策补充工具,以及进一步简化教师工作任务的职能。地方教育厅应确保地方学校落实政策指南、编制区域实施计划、定期提供实施报告并提出建议。学校应确保校内的整体实施情况,校长及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应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量、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机会。

此外,该部门命令和政策指南对教师的职责范围、辅助性教学任务等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对于构建监督机制、过渡机制等作出了部署。菲律宾教育部此举旨在使教师能够专注于他们的核心教学职能。当教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的课堂教学,优质教学便得以实现,进而提升学生的学习成效。

 

 

更多信息请参阅:

https://www.deped.gov.ph/wp-content/uploads/DO_s2024_005.pdf


编译自:菲律宾教育部,2024-04-29

编译者:上海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 范金凤